發布時間:2012-07-25 瀏覽量:0次
新林先生在商場購買了一臺電冰箱,獲贈一臺電風扇,1個月后風扇出現了故障,商場卻以電風扇屬于贈品為由拒絕保修。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及商家:贈品也要保證質量,若屬于國家強制“三包”的產品還需要按照規定實行“三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經營者在消費者購買商品后給予贈品與一般意義上的贈與行為不同,其是經營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的一種經營手段,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這個條件就是消費者必須購買特定商品才能獲得贈品,因此贈品不是無償的,其成本已經包含在消費者支付的價款當中,所以這種贈品實質上是商品,經營者應當保證質量。同時,電風扇屬于國家強制三包產品,所以,商家還應當按照國家的三包規定履行“三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