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08 瀏覽量:0次
記者從安徽省住建廳獲悉,全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出臺,今后將對建筑企業進行信用考評管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等都將被視為不良行為。
據了解,此次對于建企的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三類信息。其中,不良行為信息包括: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拖欠工程款造成農民工工資不能按規定支付,經有關機關核實認定后拒不償還拖欠的;依法應招標的工程搞場外交易的,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生圍標串標行為的;引起異常、越級、群體上訪,經核實確實存在侵害群眾利益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與監督檢查中下發執法建議書、隱患整改通知單及處罰決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的。
按照信用信息,建企將被劃分為4A、3A、2A和1A四個等級,等級較低的會在行業發展中受到很大限制。如果有不良行為信息,就會直接被評定為1A。不同等級的建企,“待遇”也會差別很大。比如評定為1A級的建企及從業人員,將給予警示,責令限期整改,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或相關從業活動,攬活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