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1-09 瀏覽量:0次
通知要求,推進綠色農房建設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堅持尊重實際,保持農村特色;堅持規劃統籌,試點示范先行;堅持政府引導,以農民為主體。同時要求,推廣綠色農房建設的方法和技術,增強農民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意識,逐步建立并完善促進綠色農房建設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綠色農房試點示范,帶動一批綠色建材下鄉,力促環京津、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內的綠色農房比重顯著提高。
通知強調,兩部門將組織專家實地指導綠色農房建設與示范、綠色建材發展與應用,每兩年總結各地綠色農房建設、綠色建材下鄉工作經驗,并召開現場會予以推廣。每年從各地認定的綠色農房中選擇示范作用較強的予以公布,對綠色農房示范、綠色建材推廣開展較好的地方予以表揚,對優秀設計人員給予獎勵。此外,在對農村危房改造及建筑節能示范年度任務進行分配時,將綠色農房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因素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