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0-21 瀏覽量:0次
一、本選舉辦法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淮北市建筑裝飾協會章程》制定。
二、本團體設會長1名、秘書長1名、副會長11名、監事長1名,監事2名。理事、監事候選人由籌備組醞釀產生。
三、選舉程序為:
第一步,由本屆會員代表大會現場以舉手表決(同意、不同意、棄權)的方式選舉出新一屆理事會的理事、監事;第二步,由本屆會員代表大會現場以舉手表決(同意、不同意、棄權)的方式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長;選舉過程設記票員、監票員各1名。
四、選舉理事、監事時,須有應到會會員代表人數的2/3以上出席方能進行,并經全體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同意方可當選。
五、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長時,須有應到會會員代表人數的2/3以上出席方能進行,并經全體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同意方可當選。
六、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理事、監事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有選舉權的理事、監事代為投票,每一位理事、監事只能接受一人的委托。
七、本選舉辦法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到會總人數的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八、本選舉辦法由本團體理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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