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0-21 瀏覽量:0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財務規定及會計準則,結合本會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制度,執行本會章程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 本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本協會預算,如實反映本會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本會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本會建立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六條 本會經費是指開展業務及其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即由本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捐贈:即接受國內有關組織及個人捐贈;
(三)資助:即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政府部門資助款項;
(四)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即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符合本會的宗旨、任務和業務范圍,為政府和有關單位所提供的服務性收入;
(五)其它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條 本會經費支出是指本協會有計劃地分配和使用在開展業務活動上的費用管理。
第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有關事項,經費開支主要用途:
(一)本會召開的會員代表大會、年會、理事會、學術會、報告會、研討會等工作會議的支出;
(二)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費和辦公經費的支出;
(三)本會編印資料及信息費的支出;
(四)本會聘請專家授課、派員考察、交流活動的支出;
(五)為本會的發展需要購買固定資產項目的支出;
(六)本會開展某項業務活動所需投入的費用的支出;
(七)本會舉辦福利性、公益性事業的支出;
(八)其它必要的支出。
第十條 本會費用開支審批報銷程序
本會開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秘書長審批;超過2000元以上的及特殊經費的使用須集體研究審定,再報會長審批。經費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凡需要開支的項目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報請會長批準,由兩名工作人員共同承辦。報銷發票時,除承辦人員外,還須有證明人簽名。
第四章 結余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十一條 本會結余經費轉至下一年度,用于第九條規定的開支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二條 本會資產任何其他單位、個人不得使用、私分和挪用。
第十三條 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資產來源屬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十四條 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憑證、賬簿,切實做好記賬、算賬、復核、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二)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四)會議人員每月應根據審核后記賬憑證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簽名蓋章后報送會長和有關部門;每年編制會計報表及經費收入情況報本理事會,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和查詢。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工作崗位職責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現;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支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會長簽單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終止后,必須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將資產用于《章程》中所規定的事業。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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