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3-14 瀏覽量:0次
??據了解,針對新“國五條”中提出的“二手房個稅要按轉讓所得20%計征”這一條款,有市民認為如果轉讓所得是按成交價減去購入價差額計算,那么對毛坯房購買者并不公平,且不少房產還需要付出購房利息和交易手續費等成本。昨日中山大學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 分析,“轉讓所得”應該是在售出總價減去購入價的“差額”基礎上,再扣除掉裝修和交易手續費等成本才合理,即一套房產賣出100萬元,一次性付款買入50 萬元,裝修費用花去30萬元,交易手續費花去5萬元,那么需要計收的個稅應是(100-50-30-5)x20%=3萬元。
??有房地產業界人士認為,如果是可以扣除掉裝修等成本,那么在征稅過程中操作會比較復雜;給少交稅費提供了操作空間,因為裝修成本是沒有統一標準的。
??焦點1 計收20%賣房個稅的“轉讓所得”該如何計算?
??專家:應是賣房收入減去買房支出再扣除裝修等費用
??滿堂紅地產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表示,購房者和業主都到中介咨詢“轉讓所得”該如何計算,多數都誤解為是要按照成交價的20%去計收個稅,這比過往按成交價1%去計收將 大幅增加成本。周峰解釋,條文中提到的“轉讓所得”,應是指“成交價減購入價”,這種解釋也是目前廣州市房地產業界普遍的解讀。
??中山大 學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指出,如果國務院文件提出的計征基數表述是“差額”,那么就是“成交價減去購入價”,即一套房產賣出100萬元,買入50萬元, 那么需要計收的個稅是(100-50)x20%=10萬元;但國務院文件實際表述的是“轉讓所得”,“所得”應該要在“差額”的基礎上,扣除掉裝修和交易 手續費等成本才合理,即一套房產賣出100萬元,一次性付款買入50萬元,裝修費用花去30萬元,交易手續費花去5萬元,那么需要計收的個稅應是 (100-50-30-5)x20%=3萬元。
??業界人士認為,按照扣減裝修等費用作為計征基數,稅費將大幅減低,而且這更符合實際情況。否則,毛坯房購入的房產在二手房轉讓中,要計收的個稅大幅增多,很不公平。
??事實上,在2006年7月底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下簡稱“108號令”)中,已明確界定了“所得”概念:個人所得稅以實際成交價為轉讓收入,納稅人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的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等,憑有效證明可以扣除。
??有房地產業界人士認為,如果是可以扣除掉裝修等成本,那么在征稅過程中操作會比較復雜,也給少交稅費提供了操作空間。
??焦點2 按賣房所得20%計收將如何落地?
??專家:“按成交價1%計收”本就是簡化版地方操作細則
??新“國五條”細則發布后,地方如何落地細則成為關注的焦點。不少購房者希望,廣州能按持有房產不同時間等條件細化不同情況,以此規定不同的征收方式。
??比如,目前佛山市區二手房交易征稅方法主要有三種:對不夠五年的二手房,一律按評估價減去發票價,征收20%個稅;夠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征個稅;夠五年,但不是唯一住房,如果沒有發票,以評估價2%計個稅;如果有發票,同樣以差額征收20%。
??在談及地方該如何出臺落地細則時,楊衛華介紹,在國家稅務法 中,關于個稅的征收分為三種情形確定稅率,其中并未有1%稅率的情形。事實上,關于二手房個稅稅法中表述都是按照轉讓所得20%,只是在具體操作時,廣州 市稅務部門在匡算時認為,理論上,“按成交總價1%計收”的稅額相當于“按轉讓所得20%計收”稅額,僅在個案上可能會發生微小的偏差。而采用按成交總價 1%計征操作起來更為方便,所以允許按這種方式進行實際征收操作。因此,“按成交價1%計收”本就是簡化版地方操作細則。
??焦點3 可否辦“陰陽合同”報低成交價?
??業界人士:或按評估價算賣出價
??新政出臺后,有聲音認為二手房買賣的“陰陽合同”潮流會愈演愈烈,買賣雙方將更多地采用報低成交價方式去規避稅費。比如,一套房產買入50萬元,如果能報低成交價到50萬元,則基本上都不用交二手房個稅了。
??對此,有業界人士認為,如果按照新方式強征個稅,那么在算轉讓所得時,也可能是以當地房管部門的市場評估價作為“賣出價”,不一定會采用買賣雙方上報的成交價。
??中原地產區域總監潘婉霞表示,如果新政落地后,還想用報低價的方式去規避新政少交稅費也不太可能。目前廣州房產部門的房產評估價已經比過往提高很大,部分房產評估價甚至超過了成交價本身,因此很難報低價去規避稅費。
??焦點4 想“趕末班車”又擔心突遭落地細則怎么辦?
??業界人士:可在合同上明確約定遇新政的解決方案
??目前廣州市新“國五條”操作細則仍未正式落地,不少購房者擔憂今后稅費提高且二套房首付門檻提高,想要搶在新政前“趕末班車”。但他們又擔憂跑慢過新政落地,最終成為新政“飲頭啖湯”者,這該如何處理?
??合富輝煌首席市場分析師黎文江認為,二套房貸收緊是特指房價上漲過快城市,預計中央可能會有3個月觀察期去決定哪些城市需要收緊房貸,最遲三季度這一政 策將在部分城市落地。另有地產中介經紀支招,想要趕末班車但又有擔憂的購房者,可以在簽合同時明確約定遭遇新政后的解決方案,比如“按新政策繳稅雙方各負 擔一部分”或者是“按新政無法獲批房貸將無條件解約”等調控。
??信息時報訊 (記者 田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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