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2-27 瀏覽量:0次
皖裝協[2015] 1號
各會員單位:
為繼續推動我省建筑裝飾企業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增強優秀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2014”年度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以下簡稱優秀企業)評選工作?,F將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根據《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評選辦法》,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各市裝飾主管部門(或裝飾協會)提出申請。
二、由各市裝飾主管部門(或裝飾協會)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量化評分,做好推薦工作。
三、請各市裝飾主管部門(或裝飾協會)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于3月10日前,出具推薦文件連同申報材料報送到我會,逾期不再受理。申報表及評選辦法從安徽省建筑裝飾協會網(www.ahjzzs.com)下載。
聯系地址:合肥市東流路34號中鐵電器4樓
聯 系 人:張紅燕
聯系電話:0551- 62886523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和鼓勵建筑裝飾企業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綜合實力,提高企業的信用度和知名度,促進優勢骨干企業的培育、發展和做大做強,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徽省建筑裝飾協會負責組織此項評選活動。申報企業經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由省建筑裝飾協會頒發證書和獎牌。
第三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每兩年評選一次,評選對象在本會會員企業中優選。
第四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的評選,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按照“公平擇優、注重誠信、扶優扶強、鼓勵先進”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我會會員企業。遵紀守法,依法經營,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2、企業有明確的經營方針,市場行為規范,經營業績突出,具有較高的合同履約率,在評選期內未發生四級以上 質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
3、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高,管理制度健全、基礎工作扎實。建立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標準化體系;有完善的信息管
理制度并初步實現了企業的信息化建設;各項統計數據完整、準確;重視技術開發和人才培訓;積極引進和采用新技術成果,生產要素配置合理,依靠技術進步提高工程質量,經濟效益顯著。
4、企業的各項主要經濟指標先進,資金利稅率、產值利潤率、流動資金周轉率、全員勞動生產率、工程質量優良率和安全生產等,在全省建筑裝飾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5、每項考核指標均達到《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評分標準》中的基礎分以上。
第三章 申報資料及評審程序
第六條 申報企業填寫《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申報表》,報市裝飾主管部門(或裝飾協會)簽署意見后,統一報送省建筑裝飾協會。
第七條 申報企業需提供以下申報資料:
1、《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申報表》(見附件一)及附件材料各二份;企業簡介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和現狀,近兩年內企業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進管理辦法,各項經濟指標和質量、安全完成情況,所獲得的各項表彰和榮譽等;
2、附件材料內容(需另裝訂成冊):
①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近兩年《安徽省建筑業企業業績信用手冊》復印件;
②企業近兩年的“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表”(C102表)、“建筑業企業財務狀況”(C103表)復印件;
③企業近兩年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的證書復印件;
④需提供“評分標準”中所需的有關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八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的評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評分標準》(見附件二)進行量化評分,擇優入選。
第九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由省建筑裝飾協會組織評委評審,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獲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為通過。并在我會網站公示,公示后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后下文。評審委員會由省建筑裝飾協會提名。
第四章 獎 罰
第十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榮譽稱號,自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有效。獲獎企業可在施工工地、宣傳資料和公眾媒體上進行宣傳展示。
第十一條 安徽省建筑裝飾協會向中國建筑裝飾協會推薦申報全國優秀建筑裝飾企業,從獲獎企業中優選。
第十二條 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在獲獎后兩年內,如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以及嚴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其榮譽稱號,收回證書和獎牌。
第十三條 采取欺騙、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安徽省優秀建筑裝飾企業稱號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優秀建筑裝飾企業榮譽稱號,五年內取消該企業的評選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建筑裝飾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