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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縣建委、人事局,三區建設局、人事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現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0年度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人函〔2010〕6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我市非國有經濟組織中,需破格申報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請按文件要求,于3月1日-3月5日到市建委組織人事科報名;申報非國有經濟組織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材料,請按《通知》要求,逐級嚴格審核后,加蓋公章,由所在單位報送市建委組織人事科。報送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31日,逾期不候。
附:省住房和建設廳《關于開展2010年度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人事 職稱 非國有經濟△ 高級職務評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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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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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
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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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人函〔2010〕63號
關于開展2010年度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
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委(城鄉建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有關單位: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建設廳《關于開展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發〔2006〕79號)和《關于印發<安徽省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號)規定,現就2010年度全省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和原省屬公有制企業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在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建設工程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程序
1、申報的標準條件。2010年度全省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和原省屬公有制企業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在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建設工程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按照原省人事廳、省建設廳《關于開展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發〔2006〕79號)和原省建設廳、省人事廳印發的《安徽省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建人〔2006〕381號)執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件。申報人的任職年限統一計算到2010年12月31日。
2、破格人員筆試和面試答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資格的人員,須經過筆試和面試考核。筆試時間定于3月21日,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內容為所申報專業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參照2008年5月印發的《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稱專業理論考試大綱》)。破格人員請于3月1日—3月5日到所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人事或職改部門報名。報名時應填寫《高級工程師資格筆試報名表》、《工程師資格筆試報名表》(附后),同時要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筆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為單位統一匯總造冊(附電子文檔),務必于3月12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逾期不予受理。筆試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規定,按每人100元收取考試費。參加面試答辯者,請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面試地點報到、集中,到指定的考場進行面試答辯,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內容主要是申報人所從事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面試考核合格者,再提交評委會評審。
3、全省非國有建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程序為:個人申請,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初審。經初審合格后,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報。原省屬公有制企業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和在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程序為:個人申請,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由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初審。經初審合格后,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報。評審材料(含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實績材料等)的真實性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和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負全責。
4、凡需轉崗評審專業技術職務的,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并說明轉崗原因,經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相應評委會評審。
5、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規定,評審費收費標準為:高級300元/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
二、申報的材料
1、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委托評審函1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樣表見皖人發〔2004〕81號文附件。按欄目要求填寫工整,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破格申報人員須在評審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復印無效),申報高級工程師者報一式3份,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者報一式2份。
3、《2010年申報非國有建設工程 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評審情況一覽表》(附件1,用A3紙打印,加蓋公章)及電子版(Excel格式)。屬推薦破格申報人員還須填寫《破格申報審批表》(附件7)。《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專業理論考試報名匯總表》1份(附件3)或《工程師任職資格專業理論考試報名匯總表》1份(附件4)及電子版(Excel格式)。
4、《2010年申報非國有建設工程 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2,用A3紙打印),申報高級工程師者報一式25份,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者報一式20份。
5、《專業技術人員任期考核表》1份(并能顯示每年度的考核結果)或任期內每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
6、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下同)。
7、任現職后發表的代表性論文、著作(須提供刊物原件)或撰寫的技術報告(須打印成冊,并由單位及專家簽署評價意見,加蓋公章)。
8、近五年以來的業務工作總結或專業技術總結1篇(須打印成冊),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9、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學歷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獲獎證書及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審驗蓋章,并由審核人署名)。
10、根據本人完成業績提供主持或參與某項工程的相關材料,比如:單位工程綜合評定表、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量結算單、監理單位出具的項目部班子成員人員名單、項目經理證書及項目經理手冊記錄、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等。主持完成必須為該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比如:施工項目中負責技術、質量、安全的主要負責人。不能如實提供相關業績材料的,或提供相關材料有涂改等弄虛作假的,一律按業績不符處理。
11、破格人員須提供所在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12、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真實性承諾書1份(附件9)。
13、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5張。
三、申報的時間和要求
2010年度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材料申報時間為2010年4月8日—4月30日(省直單位為4月8日,淮北為4月9日,亳州為4月12日,宿州為4月13日,蚌埠為4月14日,阜陽為4月15日,淮南為4月16日,滁州為4月19日,六安為4月20日,馬鞍山為4月21日,巢湖為4月22日,蕪湖為4月23日,宣城為4月26日,銅陵為4月27日,池州為4月28日,安慶為4月29日,黃山為4月30日),逾期報送以及申報者個人單獨報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各地申報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由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統一匯總成冊,連同委托評審函一并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教育處。原省屬國有改制企事業單位申報非國有經濟組織建設工程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可直接上報。為確保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由所在單位人事或職改部門在本單位公示其申報材料,對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須由單位人事或職改部門在申報評審表“申報材料公示情況”欄如實填寫公示情況,否則不予受理。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評審人員的材料要嚴格審核,并在申報材料的復印件上蓋章認可。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將在全省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在以后的2年內不得申報。
申報材料中的有關表格須按附表的統一格式填寫,其中“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必須報電子版(Excel格式),由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統一匯總,上報匯總表(紙質表和電子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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